每年的六月是我国的全民禁毒宣传月,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片)、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什么是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指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品,滥用或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及其他易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什么是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依赖性潜力,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能产生药物依赖性的药品。依据其依赖性潜力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管理。
癌痛与麻醉药品
疼痛是人类的第五大生命体征,是癌症患者最常见和难以忍受的症状之一,患者往往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其焦虑、抑郁、乏力、失眠以及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地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控制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医务人员的职责义务。
癌痛不仅包含肿瘤直接引起的疼痛,还包括化疗、放射治疗后继发的术后疼痛。患者逐渐无法进食、睡觉,连喘气和翻身都成了奢侈。世界卫生组织确立的三阶梯镇痛原则是被广泛接受的癌痛治疗指南,建议按照癌痛的程度选择不同类型的镇痛药物:轻度癌痛用对乙酰氨基酚或非甾体抗炎药;中度癌痛应用“弱阿片类药物”;重度癌痛使用“强阿片类药物”,并且按照患者情况酌情使用各类辅助药物。
但是在癌痛治疗过程中,还是有很多患者存在疑问
Q1只有疼痛剧烈时才可以使用止痛药止痛吗?
事实上,及时、按时用止痛药更安全有效,而且所需的止痛药强度和剂量也较低。长期得不到有效止痛治疗的癌症患者,容易出现因疼痛导致的“中枢敏化”,进而演变为神经病理性疼痛,最终发展为难治性疼痛。
Q2止痛治疗使疼痛部分缓解就可以了吗?
止痛治疗的目的是缓解疼痛,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其最低要求是让患者达到无痛睡眠,更高要求是让患者达到无痛休息和无痛活动,以真正实现改善生活质量的目的。
Q3一旦使用阿片类药,就要终身用药吗?
实际上,癌症疼痛病因控制及疼痛消失后,随时可以安全停止使用阿片类止痛药。吗啡日用量在30~60毫克时,突然停药一般不会发生意外。长期大剂量用药,应逐渐减量停药,在最初两天内减量25%~50%,此后两天减量25%,直至日用量减至30~60毫克时停药。减量时,观察患者的疼痛情况,有无腹泻等激动症状,如果疼痛评分>3~4分,或有戒断症状时,应缓慢减量。
面对疾病知己知彼才能更好地应对。癌痛,表面是疾病问题,实际还包含身心问题、是让患者能否正常生活的问题、是使用多学科手段支持和帮助患者的过程问题。抗击癌痛,需要患者、家属和医护一起努力。通过社会,医生,护士以及病人家属对癌症患者生活质量的关注,给患者更多的人文关怀。让我们重新认识疼痛,让癌痛患者享受更好的生活质量,树立良好的信心,共同战胜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