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驻科药师工作模式试点的通知》,确定了各省驻科药师工作模式试点单位,大医一院获批成为试点单位之一。
此次遴选的试点单位是国家卫健委结合各地前期推荐情况,组织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了研究评估而确定,后期卫健委将结合试点开展情况,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有益经验。试点时间为2024年1月-12月。通过试点,将进一步探索完善驻科药师工作模式,明确相关人员管理方式,健全评估考核机制,推动发挥临床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促进药学服务贴近患者、贴近临床。
大医一院将以此次获批试点单位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完善驻科药师工作模式,明确驻科药师工作职责,加强相关人员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促进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经验探索,不断巩固拓展工作成效,使药学服务全方位、多维度地驻扎临床,促进临床药学工作持续性发展。(党委宣传部)